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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开展合法性审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7日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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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县政办字〔2017〕15号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
开展合法性审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开展合法性审查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附件:
14510024___09350038___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开展合法性审查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