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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答复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6日    来源:县住建局 【字体:  打印

1、关于切实加强县城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答复如下:

我县辖区内的居民小区面广量大、城村结合、情况复杂、居住层次不同,矛盾突出。多数老旧小区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破绿栽种、卫生死角、垃圾横飞等现象十分严重,已成为当前城市管理、信访稳定和保障民生的突出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对物业管理工作现场调研,并在主管副县长的带领下到营子区等物业管理先进的地区进行实地调研。

作为物业主管部门,我局高度重视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局领导多次对我县的老旧小区和新建小区进行现场调研,在2016年和2017年重点项目谋划上,把老旧小区改造及物业提升列为重点,得到县财政的大力支持。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出台办法

为加强我县物业服务企业标准化管理,我局已拟草《承德县物业管理办法》,经县政府组织召开讨论会后,现正在进行修改补充,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下一步物业服务管理。

二、拟订《承德县物业考核奖励补贴办法》

为提升我县物业管理水平,拟草《承德县物业考核奖励补贴办法》,形成长效奖励补贴机制,对我县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奖励,对业主委员会人员、楼长、单元长进行考核补贴。

三、老小区改造及物业提升工程项目

2016年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程已启动,县财政拨付资金对老旧小区物业基础设施的改造,完善小区内绿化硬化,实现老旧小区功能、环境、管理大幅提升的目标。目前,已完成承德县政府后院家属楼、承德县中行家属楼的地面硬化、楼道门更换、安装铁艺栅栏及车棚建设,业主积极配合,出谋划策。

2017年老旧小区改造及物业提升工程现正进行手续的办理,重点选择我县门面小区富城小区、家园小区和花园小区进行改造物业提升,同时将选择其中之一作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试点,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把改造提升后的小区推向市场化,形成秩序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驻标准化管理,切实提高小区居民幸福感。

四、加强宣传,培养意识

多数小区的业主没有主人翁意识,未形成小区的核心,仅停留在住的层面,未实际参与到小区物业管理。我局积极宣传物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加强物业意识的培养,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监管作用,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加强老旧小区业主自治。

总之,我县的物业管理工作离广大业主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但物业管理的前景值得期待。

2、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答复如下:

我县辖区内的居民小区面广量大、城村结合、情况复杂、居住层次不同,矛盾突出。多数老旧小区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破绿栽种、卫生死角、垃圾横飞等现象十分严重,已成为当前城市管理、信访稳定和保障民生的突出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对物业管理工作现场调研,并在主管副县长的带领下到营子区等物业管理先进的地区进行实地调研。

惠民小区是保障性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住宅区,存在小区内环境卫生不是很好,一些公共区域打扫卫生不彻底,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我局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相对弱势群体较多,已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标准化管理,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物业管理监督:

一、加强物业服务企业标准化管理

车辆乱停乱放管理:因小区原有规划设计,公共停车位配给不够。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有效的进行有效的梳理,加强车辆的管理。

小区内环境有死角: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小区物业服务质量,严禁小区脏乱差等现象的发生,进行爱国卫生运动,进行一次卫生大整治,并形成长效机制。

物业服务企业素质提升: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对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基本素质,知道话该怎么说,事该怎么办,加强服务质量。

二、加强宣传,培养意识

多数小区的业主没有主人翁意识,未形成小区的核心,仅停留在住的层面,未实际参与到小区物业管理。我局积极宣传物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加强物业意识的培养,充分发挥业主当家作主的权力,对物业服务进行监督,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

三、出台办法

为加强我县物业服务企业标准化管理,我局已拟草《承德县物业管理办法》,经县政府组织召开讨论会后,现正在进行修改补充,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下一步物业服务管理。

总之,我县的物业管理工作离广大业主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但物业管理的前景值得期待。

3、关于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提升县域经济整体水平的建议答复如下:

我县辖区内的居民小区面广量大、城村结合、情况复杂、居住层次不同,矛盾突出。多数老旧小区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破绿栽种、卫生死角、垃圾横飞等现象十分严重,已成为当前城市管理、信访稳定和保障民生的突出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对物业管理工作现场调研,并在主管副县长的带领下到营子区等物业管理先进的地区进行实地调研。

作为物业主管部门,我局高度重视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局领导多次对我县的老旧小区和新建小区进行现场调研,在2016年和2017年重点项目谋划上,把老旧小区改造及物业提升列为重点,得到县财政的大力支持。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出台办法

为加强我县物业服务企业标准化管理,我局已拟草《承德县物业管理办法》,经县政府组织召开讨论会后,现正在进行修改补充,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下一步物业服务管理。

二、拟订《承德县物业考核奖励补贴办法》

为提升我县物业管理水平,拟草《承德县物业考核奖励补贴办法》,形成长效奖励补贴机制,对我县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奖励,对业主委员会人员、楼长、单元长进行考核补贴。

三、老小区改造及物业提升工程项目

2016年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程已启动,县财政拨付资金对老旧小区物业基础设施的改造,完善小区内绿化硬化,实现老旧小区功能、环境、管理大幅提升的目标。目前,已完成承德县政府后院家属楼、承德县中行家属楼的地面硬化、楼道门更换、安装铁艺栅栏及车棚建设,业主积极配合,出谋划策。

2017年老旧小区改造及物业提升工程现正进行手续的办理,重点选择我县门面小区富城小区、家园小区和花园小区进行改造物业提升,同时将选择其中之一作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试点,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把改造提升后的小区推向市场化,形成秩序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驻标准化管理,切实提高小区居民幸福感。

四、加强宣传,培养意识

多数小区的业主没有主人翁意识,未形成小区的核心,仅停留在住的层面,未实际参与到小区物业管理。我局积极宣传物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加强物业意识的培养,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监管作用,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加强老旧小区业主自治。

总之,我县的物业管理工作离广大业主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但物业管理的前景值得期待。

4、关于切实加强县城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答复如下:

我县辖区内的居民小区面广量大、城村结合、情况复杂、居住层次不同,矛盾突出。多数老旧小区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破绿栽种、卫生死角、垃圾横飞等现象十分严重,已成为当前城市管理、信访稳定和保障民生的突出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对物业管理工作现场调研,并在主管副县长的带领下到营子区等物业管理先进的地区进行实地调研。

一、出台办法

为加强我县物业服务企业标准化管理,我局已拟草《承德县物业管理办法》,经县政府组织召开讨论会后,现正在进行修改补充,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下一步物业服务管理。

二、增强“物业意识”

强化业主“物业意识”,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对物业基础知识进行宣传,用最通俗、最易懂的方式进行走访式的宣传,让业主知道,物业该管什么,减少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的敌对矛盾。我局将协同街道办、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物业的宣传,增强业主物业意识的培养。

三、强化物业服务企业换位思考能力

我县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基本素质相对较低,只根据自己的工作实质进行操作,未能站在业主的角度思考问题。业主积蓄一辈子可能只能买一套住房,所以对物业服务满意度存在较大期望,遇到困难第一想到的就是物业服务。但是,物业管理和业主认为的事事管理存在较大的区别,造成矛盾的上升。这就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多与业主沟通,成为业主的知心人,要与街道办、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行政部门进行沟通,加强矛盾的协调力度。

总之,我县的物业管理工作离广大业主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但物业管理的前景值得期待。

5、关于整治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混乱问题的建议答复如下:

我县辖区内的居民小区面广量大、城村结合、情况复杂、居住层次不同,矛盾突出。多数老旧小区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破绿栽种、卫生死角、垃圾横飞等现象十分严重,已成为当前城市管理、信访稳定和保障民生的突出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对物业管理工作现场调研,并在主管副县长的带领下到营子区等物业管理先进的地区进行实地调研。

作为物业主管部门,我局高度重视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局领导多次对我县的老旧小区和新建小区进行现场调研,在2016年和2017年重点项目谋划上,把老旧小区改造及物业提升列为重点,得到县财政的大力支持。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出台办法

为加强我县物业服务企业标准化管理,我局已拟草《承德县物业管理办法》,经县政府组织召开讨论会后,现正在进行修改补充,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下一步物业服务管理。

二、拟订《承德县物业考核奖励补贴办法》

为提升我县物业管理水平,拟草《承德县物业考核奖励补贴办法》,形成长效奖励补贴机制,对我县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奖励,对业主委员会人员、楼长、单元长进行考核补贴。

三、老小区改造及物业提升工程项目

2016年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程已启动,县财政拨付资金对老旧小区物业基础设施的改造,完善小区内绿化硬化,实现老旧小区功能、环境、管理大幅提升的目标。目前,已完成承德县政府后院家属楼、承德县中行家属楼的地面硬化、楼道门更换、安装铁艺栅栏及车棚建设,业主积极配合,出谋划策。

2017年老旧小区改造及物业提升工程现正进行手续的办理,重点选择我县门面小区富城小区、家园小区和花园小区进行改造物业提升,同时将选择其中之一作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试点,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把改造提升后的小区推向市场化,形成秩序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驻标准化管理,切实提高小区居民幸福感。

四、加强宣传,培养意识

多数小区的业主没有主人翁意识,未形成小区的核心,仅停留在住的层面,未实际参与到小区物业管理。我局积极宣传物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加强物业意识的培养,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监管作用,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加强老旧小区业主自治。

总之,我县的物业管理工作离广大业主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但物业管理的前景值得期待。

6、关于垃圾清运、热力取暖、棚户区改造、失地农民享受养老保险的建议答复如下:

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大力推进我县的棚户改造工程,由于我县棚户区改造范围较大,需逐步列入计划进行改造。对于您提出的将东窑村小北沟、大北沟、小山上三片区列入棚户区改造项目,我局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涉及各部门,手续繁多的项目,涉及到拆迁、补偿等诸多问题,一旦处理不好可能会造成上访问题。因此,你村两委班子要按照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认真摸底调查,了解各户人口及房屋面积,掌握村民意愿,并将所调查资料存档备案,根据各户人口、房屋面积及补偿意愿初步制定拆迁、补偿方案,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棚改申请,我局将依据你村上报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并上报政府,通过县常委会研究,如列入我县棚改计划,我局将按照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给予支持帮助,并协调办理涉及我局规划等部门的各项手续。

7、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建议答复如下:

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大力推进我县的棚户改造工程,由于我县棚户区改造范围较大,需逐步列入计划进行改造。对于您提出的将小兰窝村列入棚户区改造项目,我局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涉及各部门,手续繁多的项目,涉及到拆迁、补偿等诸多问题,一旦处理不好可能会造成上访问题。因此,你村两委班子要按照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认真摸底调查,了解各户人口及房屋面积,掌握村民意愿,并将所调查资料存档备案,根据各户人口、房屋面积及补偿意愿初步制定拆迁、补偿方案,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将依据你村上报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并上报政府,通过县常委会研究,如列入我县棚改计划,我局将按照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给予支持帮助,并协调办理涉及我局规划等部门的各项手续。

8、关于板城大街中国农业银行旁四层楼拆迁问题的建议答复如下:

粮食局区片征收改造工作于2011年开始实施,截至目前,只剩下1户李栋梁房屋没有完成搬迁。李栋梁房屋建筑面积326.41平方米,其中一层建筑面积为138.96平方米,三层建筑面积为167.96平方米,楼道分摊面积为19.49平方米,结构为砖混,用途为商业,房产证、土地证齐全。2011年至2016年间,进行了多次动迁,由于李栋梁坚持要求按照1:3的比例返还房屋面积,补偿要求太高,未达成一致意见。在我局多次沟通下,李栋梁抵触情绪基本得到缓和,重新提出补偿要求。现已将李栋梁提出的补偿要求向县政府汇报,待政府研究决定后再做动迁工作,争取今年年底前完成拆除工作。

9、关于科学合理设置停车场,解决群众停车难问题的建议答复如下:

《承德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基于对县城用地的局限性共设置10处社会停车场用地,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布置在交通枢纽、商业中心、行政中心、文体卫生设施、居住区等人流、车流集散点处。老城区的社会停车场共四处,分别为:板城西大街与康宁路交叉口附近停车场(二门市部位置)、老长途客运站地块、火车站广场东侧地块、大平台村规划路南侧地块。以上四处均为规划的社会停车场,现状地块都存在拆迁问题,在规划实施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困难;县城长途客运站正在重新选址,待确定后,老客运站迁出设置为公共停车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板城东大街交通的停车难的问题。县城西区规划一处社会停车场;乌龙矶片区规划一处社会停车场;甲山片区规划四处社会停车场;我局会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落实规划相关内容。

文化中心广场原有地上停车场但不能满足文化中心办公的停车需要,现已设立地下停车场,场内正在进行装修,预计停车位35个。

原体育场拆除的场地已设置社会停车场,由承德县城市管理局进行建设管理。县政府机关、县招待处等单位如在不影响周边环境并且满足安全和施工条件的情况下能够设置立体停车场,各单位提出申请,我局将积极进行办理。

10、关于承德县县城建设停车场的建议答复如下:

县城交通拥堵、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日益严重,老城区道路拓宽改造难度过大,我局自2017年4月底开始进行县城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交通环境,但仍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承德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基于对县城用地的局限性共设置10处社会停车场用地。老城区的社会停车场共四处,分别为:板城西大街与康宁路交叉口附近停车场(二门市部位置)、老长途客运站地块、火车站广场东侧地块、大平台村规划路南侧地块。

文化中心广场原有地上停车场不能满足文化中心办公的停车需要,现已设立地下停车场,停车位35个。规划的四处停车场用地均距离县政府等主要经济和工务中心较远,若解决政府及各办公单位的停车问题还需要在单位地块内扩充停车位,由各办公单位提出申请,我局予以积极办理。

11、关于承德县食品工业园区统一规划的建议答复如下:

食品工业园区位于大兰窝村,现状村主路东侧为中磊石材有限公司和华强钢构彩钢厂。《承德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按照地块的实际使用性质将该片区规划为工业用地,华强钢构彩钢厂及中磊石材有限公司均持有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属明确。从长远发展的角度,将其迁入建材产业园是利于县城环境及产业发展,但涉及到相关的补偿问题,政府和两个公司还不能达成协议,迁址难度过大。

12、关于城市道路等问题的建议答复如下:

县城部分道路破损严重问题得到了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局将县城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列为2017年度重点项目,对县城内光明路、朝阳路、北环路、坂城大街、铁西路、迎宾路、帝贤东路、川娇后路、富城路等9条道路进行改造提升。该工程于2017年5月份开工,除铁西路正在施工,其余已经全部完成。同时我局还将实施道路提升改造二期工程,对县城所有道路依据实际情况分期、分批予以改造。

13、关于尽快修复我县迎宾路、珠源路等主干道交通的建议答复如下:

县城部分道路破损严重问题得到了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局将县城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列为2017年度重点项目,对县城内光明路、朝阳路、北环路、坂城大街、铁西路、迎宾路、帝贤东路、川娇后路、富城路等9条道路进行改造提升。该工程于2017年5月份开工,除铁西路正在施工,其余已经全部完成。同时我局还将实施道路提升改造二期工程,对县城所有道路依据实际情况分期、分批予以改造。

14、关于县城内马路出现损坏及时修理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县城部分道路破损严重问题得到了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局将县城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列为2017年度重点项目,对县城内光明路、朝阳路、北环路、坂城大街、铁西路、迎宾路、帝贤东路、川娇后路、富城路等9条道路进行改造提升。该工程于2017年5月份开工,除铁西路正在施工,其余已经全部完成。同时我局还将实施道路提升改造二期工程,对县城所有道路依据实际情况分期、分批予以改造。

二、在今后工作中,我局要求加大市政人员巡路的力度,增加频次和扩大巡视范围,不留死角,发现损坏及时修理。对于维修施工尽量安排在早晚和出行车辆少的时间段,躲开出行高峰。

15、关于扩建七彩桥至万荣商业广场间道路的建议答复如下:

铁西路七彩桥至万荣商场路段已经纳入2017年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对路面进行维修维护,改善市民出行环境。但是拓宽需占用铁路属地,县政府和我局也正积极和北京铁路局协商,争取将铁路旁的建筑拆除,将路面拓宽。

16、关于县城北环路增设过街天桥建议答复如下:

目前劲牛环岛处车流量、人流量都很大,穿越道路的人次数量大,存在安全隐患,也影响道路畅通。对于您的建议,我局将提请专家进行项目论证,根据论证意见安排实施方案,争取尽早解决行人横穿马路的安全问题。

17、关于请求在板城食品工业园区和顺路安装路灯及凸面镜的建议答复如下:

该路段原属于交通局管辖,工业园区建成后该道路也未向市政部门移交,导致该路段市政公共设施建设滞后。我局会积极向政府申报项目,请示做出路灯安装方案,争取早日安装路灯和其它附属设施安装。

18、关于从南环路至路通沟村门牌楼安装路灯的建议答复如下:

该路段原属于交通局管辖,划入县城建城区后该道路也未向市政部门移交,导致该路段市政公共设施建设滞后。我局会积极向政府申请项目,做出方案,争取早日安装路灯。

19、关于推广应用本地产品的建议答复如下:

1、积极组织本地企业参加各类展销会,重点组织1到2次本地企业参加的规模较大的展销会,帮助企业打开外地市场。

2、充分发动企业进入电子商务平台,鼓励企业利用淘宝、阿里巴巴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发展电子商务,打通网络销售路径。

3、协助企业通过主流媒体、网站、报纸、微信等途径进行广泛宣传。

4、鼓励企业通过政府、协会组织和个别参展等形式,展示本企业的产品,积极开拓本地市场。

20、关于将恶意欠缴物业费、取暖费、公用电费、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等失信人员行为纳入个人诚信档案的建议答复如下:

目前,个人欠缴物业费、取暖费和垃圾处理费等相关收费,相关服务企业因费用不到位,无法及时维护,服务不到位,致使已经缴纳费用的住户也不愿再缴费,长此以往,恶性循环,矛盾突出。议案中建议联合法院、住建、银行、人社、交通、旅游等部门力量,对于恶意欠缴物业费、取暖费和垃圾费、公用电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行为进行综合整治,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将失信信息纳入个人信用档案,在信贷、出行、就医、社保、住房等方面对进入“诚信黑名单”人进行有效制约。

构建诚信社会,有必要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于是个人信用档案“黑名单”制度便应运而生了。物业费收不齐,是物业公司普遍的“老大难”。当缴纳物业费和征信系统挂钩,应该就没人敢拖欠物业费了。通过查阅相关信息,发现《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欠交物业服务等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上门催交等形式,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不缴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拒不履行判决和仲裁决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按照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录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有法条可依据,相关部门就可以依法执行,这样就能大大降低许多物业纠纷的出现。而我省暂时还没有将拒不缴纳物业费,拒不履行判决和仲裁决定的行为纳入《河北省物业管理条例》。我局只负责对开发企业和物业企业进行监管,无法对个人信用档案进行管理,我们暂时只能是加大对开发企业和物业企业的监管力度,规范企业管理行为,待此项内容正式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将依法执行,我们也期待着通过社会各界人士的呼吁,能尽快将恶意欠缴物业费、取暖费、公用电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失信行为都纳入个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