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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3日    来源:县住建局 【字体:  打印

承县政建字〔2018〕7号(A)

对承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答复

霍立国代表:

您好,你在承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52号建议“关于在农村科学规划公用墓地的建议”我局已经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县城规划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局针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深入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行政法规《殡葬管理条例》和行政政策性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的管理通知》要求,农村建设设置公用性墓地,必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审议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部门审批后在进行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承德县孟家院乡大房沟村已规划一处公墓,一期规划用地面积30亩,穴位780个,远景规划用地面积458亩,穴位11000个。2013年—2030年其他乡镇规划及村庄规划未布局公墓用地。

2018年8月20  日

承县政建字〔2018〕8号(A)

对承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

王兰华代表:

您好,你在承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45号建议“关于城镇基础设施延伸至甲山的建议”我局已经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县城规划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局针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深入研究现答复如下:

《承德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已把甲山镇列入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但由于县城地形的特殊性,目前建成区的基础设施管网只延伸到朝阳路。根据县城总规布局,在甲山镇武场村规划建设一座总容量为174mw的热源厂,主要为甲山及武场地段补充热源;按照规划布局,污水、雨水、通讯、燃气均随着规划道路的路网布局覆盖中心城区整个建设用地范围。规划期限内,按照县城建设发展逐步实施。

2018年8月20日

承县政建字〔2018〕9号(A)

对承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

王士帅代表:

您好,你在承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44号建议“关于严把县城建筑规划设计和审批关的建议”我局已经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县城规划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局针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深入研究现答复如下:

《承德市城乡规划管理若干规定》自2015年8月份实施以来,我县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在原来依法依规审批的基础上,更加严格了建设项目的选址、规划条件的出具、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的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建设项目的批后监管、规划条件的核实。在每一步的流程中,我们都按照国家、省、市出台的最新的法律法规、地方规定和上级文件精神去执行办理。我县根据县城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台了《承德县城乡规划管理办法》、《承德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承德县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文件规定:县政府根据需要组织编制城市设计,对城市的空间形态以及建筑形式、风格、色彩、体量等进行控制,指导重要地段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划条件制定与出具、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建筑设计等,提升城市景观水平,逐步并强化塑造城市风貌特色。 同一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须委托两家或两家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两个或两个以上规划方案。城市重点地段、重要节点的规划设计应委托国内外知名设计团队编制。建设单位报审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需要包含绿化专项方案和亮化专项方案。按照《河北省绿化条例》规定,新建住宅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5%;我县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需按照每户一个停车位配置。我局一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执行,确保审批的每一个建设项目都能够提高城市品位,促进县城建设发展。

2018年8月20日

承县政建字〔2018〕10号(A)

对承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胡晓民代表:

您好,你在承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0号建议“关于解决东窑村村部及活动场所问题的建议”我局已经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县城规划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局针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深入研究现答复如下:

《承德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已于2015年5月份批复实施,东窑村属于城中村在中心城区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由于村委会属于村级办公场所,按照规划建设用地分类,可以在行政办公用地的规划位置选址,但土地需要划拨。为了解决实际问题,2015年县领导组织国土、住建、东窑村村委班子领导现场选址,已定选址位置,但村委会一直未办理相关手续,该事项搁置。若村委会继续在已选位置建设,我局将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2018年8月20日

承县政建字〔2018〕21号(A)

对承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答复

刘伟代表:

您好,你在承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53号建议“关于城市管理与城市建设相衔接的建议”我局已经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基础设施建设的关注和支持。我局针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深入研究现答复如下:

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设实有机结合的整体,建设完成需要及时管理,目前,县城基础设施就是县住建局和县城管局共同管理,道路及量化由城管局数字化平台进行巡查监督,住建局进行维修维护,同时,道路清扫、降尘洒水均由城管局负责,我局将进一步汇同城管部门对市政建设有关情况进行有效的沟通衔接,较好建设和管理县城基础设施。同时,下步县政府进行机构改革,将市政、园林建设一并纳入城市管理,合并成一个部门实现建管统一。

对于您建议中提及的人行道通进花坛的问题,我局将组织市政所、园林局共同协调交警部门,通过改绿化带或者重新划人行道的方法解决。同时对市政设施进行普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2018年8月20日

承县政建字〔2018〕22号(A)

对承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答复

温明忠代表:

您好,你在承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48号建议“关于在县城北环路增设过街天桥的建议”我局已经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基础设施建设的关注和支持。我局针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深入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2017年已经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考察论证,该处日平均穿越马路基本在1万人左右,基本集中在早、晚市民锻炼期间,早晨时段车辆较少,晚间车辆相对较多,并且该路段距离转盘较近,没有设置红绿灯,确实存在安全隐患。虽然现在正修建北外环路,通车后将分流北环路大型车辆,有效降低安全隐患,但仍有较多小型车辆通行,对行人行人造成不便。我局目前正安排市政部门对该路段进行关注,并对增设天桥的位置、引路的设置可行性进行论证,如该项目具备修建条件,上报政府,作为2019年市政建设项目实施。如不具备修建条件,我局协调交警部门采取设置减速带、慢行标志等,保证行人安全。

    2018年8月20 日

承县政建字〔2018〕29号(A)

对承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

吴耀光代表:

您好,你在承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32号建议“关于县农行东边小楼拆除的建议”我局已经收悉,感谢您对我县房屋征收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局针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深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改善县城面貌,提升城市品位,2011年县政府决定对粮食局区片旧城区改建,但粮食局区片一户自然人李栋梁(即军民服务社、东边小白楼),因其要价太高,虽多次协商态度缓和,但仍没有签订补偿协议,导致拆迁工作没有进展。现等待县政府指示,指示后再次进行入户协商。

2018年8月20日

承县政建字〔2018〕41号(A)

对承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答复

刘伟代表:

您好,你在承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54号建议“关于更换县城主街道树木的建议”我局已经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园林绿化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局针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深入研究现答复如下:

按照道路绿化设计要求,县城各条街道都种植不同树种的行道树,县城主街行道树栽植国槐树龄以三十年左右,长势良好,发挥作用。按照河北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把国槐树已纳入到古树名木后备续资源里。下一步园林部门将对县城板城大街的国槐树木进行保护,严格规范修剪,以及加大树木的病虫害防治。同时,加大整条街道景观提升,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设计,增加绿地面积,提升街道的品位。

2018年8月20日

承县政建字〔2018〕43号(A)

对承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答复

肖子龙代表:

您好,你在承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64号建议“关于强力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建议”我局已经收悉,感谢您对我县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局针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深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缓慢的原因

我县棚户区改造在2011年以后,曾大规模过,因近两年房地产市场不景气,造成商品房积压,房地产开发企业经济经营困难,为了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压力,我县棚改项目减少。

二、城中村改造的近三年规划

根据住建部启动三年棚改攻坚计划,2018年开工580万

套任务。统筹规划是做好城中村改造规划是改造中最重要的关键步骤,目前已经做了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规划,着眼当前,谋划长远,确实改变城中村的落后面貌。我县准备将大杖子村、胡杖子村、瓦房村进行整体拆迁。还将杨树林村、小兰窝村,李家沟村、中磨村、针织村等进行城中村改造,其他城中村也将陆续改造。

三、城中村改造远期规划

根据《承德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到2020年县城人

口达到1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10平方公里。随着产业结构调整的积极推动,坚持以满足基本住房需求为原则,统筹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困难家庭需求,协调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老城区危旧房改造,对不同收入群体的保障,采取不同措施分层级保障。

旧城区(含城中村)更新应从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用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要求。分期实施与统筹优化,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和下板城的发展要求,针对不同旧区特点,应分时序、分片区引导旧区更新,强调近远期结合。在旧区更新过程中,应把环境设施、基础设施、公用报务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统筹考虑,有机结合。

对现有城中村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格局,统一改造,与规划用地不符城段,考虑异地安置,保障中心区的使用功能。延续传统街道格局,保护老城特色风貌。

对中磨、大平台、李家沟和朝梁子片区等已融入县城总体规划。

2018年8月20日

承县政建字〔2018〕44号(A)

对承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刘伟代表:

您好,你在承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55号建议“关于加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的建议”我局已经收悉,感谢您对我县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局针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深入研究现答复如下:

承德县惠民花园小区一期住宅建设项目于2010年竣工,二期于2012年竣工。如您所说,小区院内部分硬化的地面破损严重,石子裸露、地面凸凹不平,居民行走不便,存在安全隐患。对此问题,经我局研究,列入明年维修改造计划并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现场实地勘察,研究维修方案,制定预算。

二是协调筹措资金,保障房维修资金列入明年预算。

三是履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保障明年尽早施工。

四是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验收工作。

五是高度重视,加强小区基础设施的管理、维修改造工作,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