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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人大承德县第十六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0日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字体:  打印

 

承县市监提字〔20194  类别:(B

关于对人大承德县第十六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39建议的答复

 

岳军茹代表:

您的第39号议案关于“加大力度打击利用保健品对老年人实施诈骗的违法活动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回复如下:

针对当前保健市场乱象,我局按照国务院13个部委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通知》要求,早部署、快行动,全面整治“保健”消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保健食品消费安全,大力开展“保健”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2019116日开始,我局与县公安局等11个部门联合在全县开展了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印发了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百日行动领导小组,为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奠定了坚定的基础。

二、强化摸底排查,扎实掌握“第一手”资料

全面排查辖区保健商品经营单位,并做到现场留痕。重点检查经营单位的经营范围、经营资质、索证索票、台账建立等情况,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合格、供货渠道正当。针对“权健”等各类涉嫌传销的“保健”体验场所,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严控风险隐患。对重点产品、重点场所、重点经营户进行了地毯式的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28人次,开展专项检查30余次,检查社区、广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32个,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82次,约谈会议营销、直销人员13人,受理投诉15起。

三、强化协同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治格局

加强横向协同,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增强与公安、房产、卫健委等部门间沟通协作,对酒店、民宿、景区、广场等重点场所和人群密集场所开展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治格局。加强纵向联动,对照任务分工各司其职,严格遵守信息报送制度,积极参与联动,第一时间发现线索、第一时间进行上报。联合卫健委对县内个体诊所、民营医院、医疗器械经营单位、保健品经营店进行排查,重点查处明示或暗示医疗器械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者治疗等功能,查处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等形式,向老年、病弱等特定消费群体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

四、强化舆论宣传,营造大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一是借力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平台,大力宣传“保健”市场整治的重要意义、整治重点、整治方案。在全县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刊登、播放“百日行动”公告。在市场、超市、宾馆、车站、社区、乡村等地张贴公告5000余份,发放宣传手册6000余册,编辑短信发送10000余条;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门户网站,传播中医养生知识,以正视听;利用电视、网络等渠道,采取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保健品的科学知识。二是针对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易发时段和高危人群的特点,深入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等场所发放宣传册,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授课”。三是充分利用消费维权站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频繁播报消费警示,并设立了举报箱、投诉平台,共受理投诉15起。全县建立了全方位、无死角的立体宣传网络。

五、强化执法检查,形成对违法行动的高压态势

重点检查保健商品经营单位是否具有合法经营资质、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功效、是否未经批准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是否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而声称特定保健功能的普通食品等情况。及时揭露和曝光违法行为,形成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共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广告2例,收缴非法宣传资料2000余份,撤除虚假广告牌宣传标识4块。

在保健市场乱象整治“百日行动”基础上,我局将不断加大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力度,保护我县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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