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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 第13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9日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字体:  打印

承县市监提字〔2020〕4号  类别:(A)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

第130号提案的答复

王子娇委员:

您的第130号建议“关于加强县城活禽摊点整治力度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回复如下:

我局接到您的提案后,立即会同承德县城管局、承德县农业农村局对提案中反映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一、市场监管局监管情况:武汉疫情发生初期,迅速组织执法力量对辖区内的野生动物交易行为进行排查梳理,经过谨慎的走访、严格的检查,未发现辖区内有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同时,配合农业农村局对活禽宰杀摊点进行检查,共在二路市场内发现4家活禽宰杀经营户,均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未发现有售卖野生动物行为。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2020年1月22日,已要求所有活禽宰杀经营户停止经营。全面复产复工前,执法人员多次走访检查,督导经营户做好消杀、环境卫生整治,并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禁止售卖野生动物;复产复工后,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以及自身监管任务,定期对活禽宰杀经营户进行监管排查,严控进货来源。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全力配合农业农村局、城管局,对相关商户进行严格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二、城管局监管情况:按照提案反映的问题,立即责成市容执法大队在全县城管管辖区域展开活禽经营摊点整治行动,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在巡查中,市容执法队员对二路市场的活禽售卖摊点进行规范管理,店外摆放的活禽令其收回室内并要求以后不得在店外宰杀活禽。同时对市场周边倚门出摊,占道经营的现象进行整治规范,确保疫情防控到位,从源头上保障居民安全。下一步市容执法队将加大巡查力度,重点督查占道经营和活禽交易情况,并督促商户做好门前卫生清洁工作,做好疫情防控。

三、农业农村局监管情况:二路市场4个活禽售卖摊点,经询问摊点负责人全部都能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属于个体工商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之规定,凭具官方兽医出具的动物检疫证明可以上市销售。上述4个摊点,在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日常监督检查时能够提供有效检疫证明。下一步,农业农村局将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城管部门组织做好活禽经营摊点环境卫生的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技术指导工作,确保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