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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7日    来源:县政府办 【字体:  打印

承县政办字〔2020〕99号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国办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