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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1年 工作谋划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8日    来源:县司法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2021

工作谋划的报告

 

2020年,县政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落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脱贫攻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党的领导切实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认真落实《河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不断增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2020413日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于515日提出了审议意见,认为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在建设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方面成效显著。

(二)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下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县委县政府考核体系。按照《承德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办法》要求,印发《承德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目标任务。结合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印发《承德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标准(细则)》,对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的相关标准进行了调整,并对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考核,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全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推动简政放权,做好国家和省、市取消下放权力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严格控制新增行政许可,简化行政审核程序,按照“能同尽同”的原则,实现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经梳理,目前全县共有行政许可事项423项,行政许可以外事项366项,公共服务事项126项。二是对中介事项全面梳理,明确事项名称、中介材料、收费标准等要素,实行清单化管理,清单之外无中介。三是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对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类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四是严格开展“多证合一”改革,做好“多证合一”信息采集工作,在企业开办专区提供企业开办材料清单、申请书、办事流程图等文件资料,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现内资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参保用工登记等企业开办基本事项,一个工作日内办结。五是全面提高网上办理服务星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5%;梳理县级“办事一次成”事项清单,真正实现办事群众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不出家门办理事项。公布“承德县办事一次成”改革事项清单497项。

(二)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修改、部门职责调整、省市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等变动情况,及时对已经建立的县直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保留36个部门行政权力事项3174项,责任清单事项2287项。编制《承德县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贯彻国家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免征、降低标准等政策。

(三)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制定出台《中共承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承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做为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制度保障。在机构设置上,严格按照省、市核定的限额设置政府组成部门及其内设机构、下设机构。坚持执行“撤一建一或撤二建一”的原则,设立事业单位。在编制管理上,按照“盘活总量、统筹使用、有增有减、增减平衡”的原则,根据职责配置情况,科学合理核定各部门、各单位各类编制。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实现监管全流程整合、市场监管领域主要部门监管常态化。制定全县《2020年双随机联合抽查实施方案》和全县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双随机抽查61次,抽查市场主体1201户,抽查结果均已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按照“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对“互联网+监管”系统中监管行为补录信息100项。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做到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五)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对全县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建立台账。制定《2020年确保完成万人发明专利方案》和《2020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二是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海报、两台播放宣传片等各种形式深入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工作,发放材料200余份,走访企业30余家。三是对制约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废止1件制约市场公平竞争的政府规范性文件

(六)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一是制定《承德县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全面实现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在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管理等事项上脱钩。二是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三是进一步优化升级“12348”热线平台和“12309检察”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实体与网络、热线相结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水平。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组织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实现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法律顾问全覆盖。

(七)强化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落实地方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制定《推进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工作方案》,完善并严格实行信息公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全面做好建设项目咨询、现场勘查及环评审批工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达100%;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和治理,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年内未发生《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的追责情形,未发生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各项制度体系建设

(一)理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程序。制定出台《承德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众参与等制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特别是利益相关方的合理合法意见和建议。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困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二)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根据《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承德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对全县的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2020年共审查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4件,正式出台4件,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备案保证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三)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规范性文件 “立、改、废、释”相统一的原则,对全县20191030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废止13件,继续保留53件,并将清理结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

四、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水平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出台《承德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承德县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暂行)》。对县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公共设施建设、公用事业价格调整等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确保政府决策行为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二)增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的公众意见,并向社会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全面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并认真进行解释说明,同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

(三)规范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建立专家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论证机制,涉及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进行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环境和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四)严格合法性审查。制定出台《承德县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和《承德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前置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的原则上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所有重大行政决策经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并达成一致,方可作出决定

(五)强化决策决定程序和规范化建设。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重大行政决策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价决策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重要内容。

五、深化综合执法改革,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一是根据本级政府事权和职能,印发《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按照《承德县深化乡镇改革方案》的要求,整合现有乡镇站所、分局和上级部门下放的执法资源,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河北省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意见》中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指导目录,将84项行政处罚事项下放至乡镇,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提升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二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在部门推行说理式执法,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手段达到行政管理目的。三是印发《承德县建立“两法衔接”信息平台的通知》和《承德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完善“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制定《承德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规范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完善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检察院、法院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承德县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对全县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回头看”一是进一步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统计报告等长效机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置行政执法版块,各乡镇、各部门行政执法信息严格按照要求公开发布、撤销并及时更新。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各项制度,为全县23个乡镇和县直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等必备的执法设备,对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实现全过程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全面修订《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明确具体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确保法制审核有专人负责。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印发《承德县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办法》和《承德县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分别于20203月和11月对全县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和涉及医药卫生、动物检验检疫、农产品流通、民生物资等重点执法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执法检查,检查中下达《行政执法监督书》1份,纠正不当执法行为1起。20208月邀请县政府法律顾问和部门相关法制人员,对各行政执法单位2019101日至2020930日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案卷进行评查。共评查了14个执法单位60余件行政处罚案卷和30余件行政许可案卷,评出优秀案卷4件,评出的优秀案卷作为范本在全县推广。

(四)健全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一是制定《承德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规定》,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二是利用“互联网+行政执法培训”网络平台,对包括乡镇在内的1396名执法人员进行人均40学时的线上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针对乡镇综合执法改革,组织相关部门就下放事项中行政处罚程序、适用法律、自由裁量基准等内容对乡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线下实务培训和对接。三是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行政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完全脱钩,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贯彻。

六、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保障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实现权力行使公开透明。认真执行向市政府、县人大、县委报告工作制度和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制度。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0年县政府系统承办的71件人大代表建议和130件政协委员提案全部按时办结,代表和委员的满意度达98%。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64%,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出台《承德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聘请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对全县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评议和监督。

(二)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充分发挥纪委监委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对违纪违法、执法违法行为“零容忍”,处置反映干部问题线索4件,坚定不移正风肃纪,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三)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信、电子信箱等监督渠道,县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府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政府信箱”舆情回应率达到100%。对新闻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解释说明,依法作出处理并进行反馈。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开设县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信息公开平台的基础上,开设了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和手机客户端,并为全县各单位开设了账号,可随时上传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扩大了公开范围,丰富了公开渠道。通过以上渠道累计发布各类政务信息3万余条,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七、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积极探索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承德县行政调解工作机构,印发《承德县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形成调解合力。2020年共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2479件,调处成功2457件,成功率达99%。印发《承德县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实施办法》,探索建立庭前化解行政争议机制,截至目前,庭前化解行政争议16起。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探索“关口前移,案件研判、听证审理”工作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宗旨,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2020年县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5件,维持9件,撤销2件,中止2 件,审理中2件。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健全“以案释法”制度。实施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加强普法人员的法律宣传、法规培训;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全面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全年累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两万余份,法制宣传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八、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谋划

2021年县政府将继续以法治承德县建设为目标,紧密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着力抓好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体系、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法治思维等各项工作,全面巩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良好发展态势,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一)积极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的领导作用,把法治政府建设真正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优化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组织、行政监督体制,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优化行政审批运行机制,推行极简化审批,实施审批流程再造,打造集成套餐服务,不断提升“一门、一窗、一次、一站”式服务水平。调整、完善各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配套制度,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强重点领域治理,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深入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依法治理。

(三)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工作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充分发挥专家论证作用,做好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遴选、聘任、培训、考核等管理制度,落实决策机关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制度,开展决策后评估。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点督促乡镇政府、执法部门全面提升三项制度落实整体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系统。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梳理行政执法依据,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重点做好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加强对乡镇行政执法活动的指导和监督。普遍建立、完善和规范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财政保障制度。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落实政府守信践诺制度,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形成政府内部权力制约体系。完善行政问责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继续探索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有机衔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制度化解矛盾纠纷作用。规范和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党校、干部学院必修课。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切实将部门普法责任清单落到实处,推进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和设施建设。

 

 

 

                                                                                                  承德县人民政府

                                                                                                   202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