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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答复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5日    来源:县住建局 【字体:  打印

承县政建字〔2021〕1号(A)

对承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佟照刚代表: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关于物业管理规范及职责权限明确”的建议,也是目前物业管理的一项难点。

一、县域物业基本情况

近两年,随着物业行业的不断发展,目前我县备案物业企业25家,物管面积430万平方米,物管小区多为近几年新建的商业住宅小区。新建小区物业配套设施完善、收费率高、管理相对规范;老旧小区设施不健全、业主缴费意识差,多数老旧小区没有物业企业进行管理。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政和司法手段弱化,物业门槛降低。2017年1月国务院决定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认定,《物业管理条例》中相对应的条款删除; 9月又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核定行政许可事项。国家至今未出台行业规范,对物业企业的管理增加了难度,企业准入门槛降低,监管难度加大。二是各方职责有待进一步理清。物业管理涉及部门和单位较多,不是哪一个部门和单位就能搞好,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努力,有些职责有交叉,边界不明确,合力还不够。三是业主素质和业主委员会等组织作用有待提高。业主购买物业服务意识差,物业管理由原来的散漫开放式、人情关系式快速向商业规范模式转变,绝大多数业主意识还没有随之转变。个别业主素质有待提高,毁绿种菜、私搭乱建、乱丢垃圾杂物等不文明和违法违规现象。业主委员会成员和单元长、楼长等人员是业主选举产生的,无偿义务服务,没有任何报酬,加之物业管理矛盾多、牵扯精力大、易得罪人,全靠自觉。时间长或遇到问题没有积极性、不能起到作用,干不了就撂挑子了。

三、采取的措施

(一)赴邯郸吸取红色管理经验。县领导高度重视物业行业的发展前景,2020年组织县街道办、县住建局多次赴邯郸市复兴区与邯山区学习学习红色物业管理先进经验,进一步确立我县物业管理新理念,同时学习老旧小区物业管理。

(二)健全机制,强化考核。一是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街道办事处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域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与收费管理的通知》,引导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按物业服务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正确行使各方权利,履行相关义务,解决房地产开发以及物业管理遗留问题;二是由住建局、街道办(社区居委会)组成季度考核组,按季度对所有物业小区进行考核评分,2020年考核结果已经汇总完成,召开物业服务企业全体大会,对该结果进行公布。对考核不及格的物业服务企业在会上给予批评,下一步将加强日常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三)培树典型,强化培训。一是培树先进典型,增强企业竞争力。2021年水岸新园小区、中道山水御园小区先后完成原物业退出与新物业进驻工作,物业的更迭进一步促活物业市场,将想发展、有经验和潜力的物业企业进一步引入。二是加大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在一线结合实际开展业务专题培训,提高物业从业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2021年5月召开物业服务企业培训会一次,对《物业管理条例》要求的物业用房的使用、资料交接、日常管理、消防安全等进行详细的解说与培训。

四、今后工作的想法

一是进一步加大物业企业管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加大对物业企业监督管理,第一是建立奖补机制。财政适当列支一定数额的奖励资金,用于物业服务的奖补,做的好的企业予以奖励,不好的逐步淘汰,尤其是对接管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培树的同时,进一步给予补贴。第二是加大培树和引进规模大、有实力的物业企业,联合街道社区完成小区前期物业、前物业与准物业的交接工作。第三是强化市场秩序规范管理。按“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建立诚信机制,规范企业行为和市场秩序,对小区服务合同、服务内容、服务收费与支出进行季度公开。

二是充分调动发挥自治组织作用。一方面出台政策调动业主委员会和有关成员的积极主动性,促使其发挥自治作用。对业主委员会成员和楼长、单元长等人员参照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小组长的管理,给予适当误工补贴。另一方面发挥退休人员和退役军人等政治觉悟素质高人员的作用,让他们参与到自治组织中,参与物业管理。

三是提高业主购买物业服务意识。一方面加大宣传。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各界力量引导,提高业主意识。另一方面是完善诚信机制。积极鼓励党员、领取物业补贴的机关工作人员按时带头交纳物业费,将无正当理由不交物业费的业主列入“黑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曝光,使其行为受限。

四是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形成合力。按照我县《关于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内容,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加大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由衷地感谢您对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视,希望您继续从各方面给予我们工作上的支持和关注,再次向您表示感谢!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您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2021年6月2日

承县政建字〔2021〕8号(A)

对承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答复

王海庆代表:

您好!您在承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5号“关于实行全村集中供暖的建议”我局已收悉。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进行了深入研究,现答复如下:

将朝梁子村整体纳入到供热管网中,符合当前的环境保护趋势,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碳排放,同时能在更大程度上保障民生,保证居民的用热。我局作为供热行业监管部门也在家家户户都能享受到稳定的供暖服务工作上做着不懈努力。但作为监管部门我们仅仅能起到协调沟通作用,因我县的集中供暖采取的是企业承包的形式,给朝梁子村集体入到供热管网在维护广大用户利益的同时,企业也考虑到自身的经济效益。我局将会积极进行协调沟通,深入调研。争取早日将朝梁子村纳入到集中管网中来。

                      2021年6月2日

承县政建字〔2021〕13号(A)

对承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答复

孟祥成代表:

您好,您的关于拓宽八一路道路的建议已收悉,问题答复如下:

八一路不属于市政道路,权属归属于八二部队,该路段路损比较严重,目前确实有必要进行拓宽改造。下一步我局尽快与八二部队联系对接,确定该路段改造计划,如果八二部队不能进行改造,我局向县政府请示列入市政道路改造项目,由财政出资进行建设,争取早日落实。

2021年6月2日      

承县政建字〔2021〕14号(A)

对承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答复

崔树民代表:

您好,您的关于县城内两条道路应修建的建议已收悉,问题答复如下:

对于交通局胡同道路拓宽取直前期的勘察和项目可行性报告工作都已经完成,该项目最大的困难是拓宽征占地问题,原土产公司段两侧均是楼房底商,可征占土地有限,交通局家属楼附近路段需占用东窑村土地,曾进行过多次摸底调查,难度极大,工作推进缓慢。下一步,我局会加大推进力度,积极向政府请示,协调自然资源局、下板城镇、东窑村等相关部门,着力解决拓宽征占土地问题,争取早日实现项目落地。招待所和老酒厂之间的道路连接南环路已列入规划,目前存在的困难是拆迁占地,单独为修路拆迁成本太高,下一步将在东窑村整体拆迁进行开发改造时同步推进该道路建设,我局将积极推进。

2021年6月2日

承县政建(2021)第8号(A)

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承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

张井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中磨村城中村改造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规范城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县政府已出台了承德县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按照“坚持统一规划、区片开发;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坚持群众自愿、合理补偿;坚持宜居宜业、产城融合;坚持动态管理、规范推进的原则,积极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城中村改造工作,成熟一个、推进一个。2019年又进一步明确了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有关政策,大力支持城中村改造。住建局积极谋划推进中磨村改造,已将中磨村列入十四五改造计划下一步住建局积极与下板城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磨村加强沟通,择优选择开发合作企业,全力推进中磨村城中村改造工作。在此,对您提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一步开展。

2021年9月15日

承县政建(2021)第9号(A)

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承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黄桂梅代表:

您好,您在承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6号“关于解决杨树林村供暖的问题”我局已收悉。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进行了深入研究,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正在加快推进清洁取暖工作,对于可以接入集中供热代替散煤的我县积极予以支持。我局连同集中供热企业逐村查看现场情况,是否具备接入集中供热条件,符合接入条件的,群众有接入意愿,并且同意缴纳涉及的改造费用,热力企业配套相关资金和人员设备等由相关单位协调组织实施。杨树林村经过实地查看有部分区域不符合接入条件,针对符合条件的,列入到接入计划中。

2021年9月28日

承县政建(2021)第11号(A)

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承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

张井玲代表:

您好,您的“关于解决中磨村部分道路破损大排水难积水深问题的建议”的提案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提案后,我局对该路段道路情况进行现场勘查,部分区域确实存在破损、积水的问题。对于该问题的处理,我局一是责成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所根据该道路破损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并已进行维修。二是安排专业人员对此路段污水管网进行实地勘察并在县城排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中对该区域管网进行改造提升,解决汛期内涝问题。

      2021年9月26日

承县政建(2021)第12号(A)

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承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30号建议的答复

李广福代表:

您好,您的“关于对县城富城路两侧人行道改造提升”的提案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提案后,我局及时对该路段路况进行现场勘查。县城富城路两侧人行道两侧的人行道确实存在样式不同和破损严重的现象存在,影响群众出行和富城路的美观。同时我局已对富城路改造进行了初步设计,近期我局拟将设计方案报请县政府批复,拟列入2022年市政建设项目中实施。

202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