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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机构职能和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1日    来源:县政府办 【字体:  打印


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和致函市政府各部门的公文,以及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日常公文办理,包括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来文办理和县政府各部门、县高新区管委会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报送县政府的文电办理。

(二)负责县政府领导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服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县高新区管委会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批示,对县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组织起草县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及其他重要文稿。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县高新区管委会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和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和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七)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八)负责承办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提请县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行政任免有关手续;负责承办县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宪法宣誓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工作要求。

(十)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要求,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估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负责政务信息(包括舆情信息)服务工作。

(十三)协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县政府新闻宣传、舆情回应等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和外网监督检查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协调地方志工作。

(十六)负责县政府重要政策、办法的调研、起草、制定。

(十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港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外事、港澳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全县外事工作的谋划、协调;对全县外事工作履行综合归口管理职能。负责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各项决定和工作部署的督办落实;承担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八)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和决策部署;负责全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一科

为县政府主要领导政务工作提供服务,负责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日常文稿工作;负责县政府主要领导新闻稿件的审核把关;负责县政府主要领导调研活动的录音、文稿整理;参与县政府文稿起草、调查研究、有关公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公务出访保障、批件和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反馈工作;负责县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调研、检查等活动的方案制定及组织协调;负责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资料、文件登记转办工作;负责媒体采访县政府领导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主要领导有关新闻稿件的起草、审核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二科

为县政府副县长政务工作提供服务,负责县政府副县长的日常文稿工作;负责县政府副县长新闻稿件的审核把关;负责县政府副县长调研活动的录音、文稿整理;负责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交办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文稿起草、调查研究、有关公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公务出访保障、批件和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反馈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审核把关、印制发放等工作;负责承办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提请县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行政任免有关手续,承办县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宪法宣誓工作;负责县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编制、实施县政府年度会议计划;负责县政府办公室与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会议活动的协调联络;协助做好县政府领导出席各类会议活动的协调联络工作;负责县政府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等工作的宣传策划。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督查室(对外称承德县人民政府督查室,简称县政府督查室)

负责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市政府《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承德县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承办县委交办的涉及县政府系统落实事项的督办反馈;负责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县《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目标分解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县政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反馈;组织开展县政府重大专项督查,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秘书科

负责县政府值班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值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负责重要紧急情况的信息接报及领导批示的督办、反馈等工作;负责与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的沟通联系;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办公室各项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综合材料起草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的组织、记录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财务预决算编制、报送工作;负责合理安排和调剂使用各项财政经费指标,负责各项专项财政经费指标的落实和使用。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人事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任免、调配录用、考核奖惩及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干部监督、劳动工资、出国政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县政府机关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公文运转科

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承接各类文电的收文审核和运转办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机要通信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印鉴、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保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建议提案承办科

组织承办国家、省、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建议、提案承办工作的督导检查、考核和业务指导;负责向县人大、县政协报告承办情况的起草工作;协助组织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视察活动;接待和办理县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来信来访。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调研信息科

负责县政府重要政策、办法的调研、起草、制定;负责县政府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决策前专家评估及社会各界意见的征集、归纳工作;负责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前瞻性、预见性、综合性调查研究,并提出解决意见建议。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选择、提供和反馈工作;编发信息刊物;负责向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的政务信息工作;负责与县政府各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有关县政府宣传工作的协调联系;协同县政府新闻办公室统筹协调县政府新闻宣传工作;协同县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新闻发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估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办理县政府政策解读有关事项;承担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县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重大舆情处置事项,协同县有关部门办理处置全县政府系统政务舆情;协同有关部门办理网民留言平台的回复办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外事科

负责全县外事工作的宏观谋划、统筹协调,督促督办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各项决定和工作部署的落实;统筹协调县领导参加重要涉外活动的外事工作安排。负责本县与国际友好城市的日常管理工作,谋划国际友好城市布局,拓展新的国际友好城市关系,研究与探讨国际友好交流与合作新途径;负责组织来访的党宾、国宾、政要等重要外宾、外国驻华使馆外交官及国际友好城市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负责国际友好人士授予“荣誉市民”称号的报批工作;办理缔结国际友好城市报批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因公出国、赴港澳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编制县级领导干部年度出访计划,承办县级领导干部出访报批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突发涉外事(案)件的应急处置协调工作;负责我县公民领事保护协调工作;协调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及其代表机构在我县开展活动的相关工作;承办涉港澳事务综合性工作;审核有关单位报请县政府涉及港澳的有关事项;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外国记者和港澳记者来我县采访有关事宜;负责外国文教专家聘请的相关工作;承担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金融管理科

负责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县金融工作办公室)日常运转工作;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决定;研究拟定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促进和加强金融业发展的建议;协调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协调、配合驻县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加强金融监管;负责联系驻县金融监管部门和驻县金融机构,协调做好金融运行中涉及地方政府配合的相关工作;协调引进金融机构,统筹协调全县金融功能区规划、建设和发展;协调推进金融服务民生、金融生态环境、金融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全县金融改革创新发展政策研究与组织实施工作,拟订我县金融改革发展的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新设立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谋划、筹建、申报等前期工作;负责拟订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培育推荐企业挂牌上市,牵头全县直接融资工作;承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社会众筹机构、各类交易场所等地方金融组织的市场准入申报以及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负责地方行政依法行政;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做好地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组织全县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化解工作;牵头做好地方金融风险信息报告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非法金融案件调查处理、善后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协助县政府机关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承德县板城大街96号。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6-9月份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314—3011461。

负责人姓名:帅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