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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对政协承德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1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30日    来源:县财政局 【字体:  打印

对政协承德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16号提案的答复 

董存永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乡村振兴资金为我县农业扶贫项目投保农业保险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支农惠农政策,建立农业生产风险分散机制,提高灾后恢复生产能力,促进全县农业生产持续稳定,我县已开展了种植业的玉米、养殖业的育肥猪、能繁母猪和奶牛、林业的公益林和商品林、特色农业的肉牛和食用菌棒、食用菌温室、大棚等农业政策性保险。2021年又制定出台了农业特色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利用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全县食用菌种植生产的省市重点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种植大户进行食用菌生产保险,有效增强了我县农业产业抵御防范风险能力,取得了较好政策落实效果。现阶段由于上级政策的限制,利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和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对扶贫金形成的资产进行投保仍属于不支持范围,要落实好这项工作,一是还需要积极争取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上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二是使用经营扶贫资产的农业企业、新型主体和大户等也要筹措一部分资金,风险共担,增强扶贫资产抗风险能力;三是引导扶贫资产确权村使用资产收益、光伏收益等收益资金用于资产投保,确保确权扶贫资产保值增值。四是在上级政策调整后,再利用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和整合资金规模性支持农业产业项目投保,可以更好的增强农业产业抵御风险能力,支持全县农业产业更快更好发展。

以上答复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