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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对承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第9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30日    来源:县发改局 【字体:  打印
对承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第92号建议的答复

于希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组建碳经济对接组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委、县政府于1月11日印发了《关于成立承德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承县小组〔2022〕1号),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23个县委、县政府主要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分管领导担任。统筹推进承德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按照《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承碳办〔2022〕2号)要求,正在准备编制《承德县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落实意见》,承德县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8个领域行业碳排放达峰实施方案和23个碳达峰碳中和保障方案。待方案编制完成后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具体落实推进。

最后,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今后对我局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