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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能和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9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承德县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能和机构设置

承德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落实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协调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进乡村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县级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县乡村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菜、水果、中药材、肉、蛋、奶、渔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管理。

(六)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和监督抽查。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负责全县农业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功能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县级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对外农业贸易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承德县农业农村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农办秘书股。

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事务。负责县委、县政府“三农”工作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负责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制定,统筹督导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县委深化改革农业专项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组织农村改革工作。

(二)办公室。

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局重要文件、请示、报告、总结、讲话的起草工作。负责综合性涉农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政务督查督办工作。起草机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以局机关名义印发文件的审核把关。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及对外接待、后勤工作。指导农业农村宣传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机关安全工作。协调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有关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三)人事股。

负责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队伍管理。组织农业系统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法规股。

协助重要文件、请示、报告、总结、讲话的起草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农业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放管服”相关工作。

(五)财务审计股。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单位财务管理,项目资金的统筹和资金的运行监督。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服务农业农村工作。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系统财务、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负责农业项目全程综合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负责项目考核验收工作。牵头开展对重大农业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项目执行有关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落实。

(六)美丽乡村股。

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乡村治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乡村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民体育事业发展。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美丽乡村建设方面的政策研究,拟订全县美丽乡村建设计划和工作方案。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督导落实。承担承德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农村经济管理股。

贯彻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抓好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股份量化、股权管理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河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河北省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制定和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经信息化平台管理与维护、村会计业务培训和股份合作经济发展,组织、协调、制定、落实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相关政策。贯彻落实《河北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规定》,负责农村财务审计监督,查处农村经济信访事项。负责减轻农民负担监督检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开展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监测。

(八)农村土地管理股。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负责农村承包地管理,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成果应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及信访案件查处。负责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负责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经济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监管及项目建设,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落实相关扶持政策。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九)种植业管理股。

1.起草种植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指导全县粮食、油料作物生产和产业发展。承担节水农业和防灾抗灾救灾相关工作,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肥料、农作物种子、种苗等有关管理工作。承担县内和出入境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2.起草特色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县蔬菜、水果、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发展及标准化生产工作,研究提出特色产业发展政策建议和重大技术措施。研究提出特色产业布局、效益提高以及产品贮藏、加工、流通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特色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特色农产品产销衔接。指导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

(十)科技教育股。

1.起草农业农村科技教育及农村新能源开发利用发展规划。承担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承担统筹协调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农业教育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指导农业行业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组织实施全县沼气、生物质能转化的开发利用。指导农村沼气工程项目安全生产。

2.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县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系统网络安全监管和网络涉农舆情监测。

3.承担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农业贸易促进、产业损害调查、农业援外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负责农产品国际市场信息分析。指导农业利用外资和重大农业技术装备、人才引进工作。组织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指导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筹办参加相关农产品交易展示会。承担局外事接待工作,承办涉农出访团组手续办理工作。

(十一)畜牧兽医股。

1.起草全县畜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规模饲养、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畜牧设施装备现代化。组织畜牧生产运行情况调度,开展畜牧业综合生产形势分析和预警。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和畜禽遗传资源普查、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拟定畜禽饲养、品种改良等方面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县饲料饲草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指导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县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2.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养殖证制度建设。水产健康养殖、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承担水产品加工流通和促进休闲渔业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水产原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水产苗种生产和引进的监督管理及生物安全评价。组织渔业生态环境保护,指导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组织协调涉渔工程建设对渔业资源影响评价及补偿工作。负责渔业统计监测及渔业标准化生产工作。负责渔业产业管理。

3.起草全县兽医事业、动物卫生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工作。指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责全县动物卫生、兽医医政、兽医实验室管理。起草全县畜禽屠宰业、兽药业、兽医器械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畜禽定点屠宰、兽药、兽医器械管理。指导畜禽屠宰、兽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兽医、兽药、畜禽屠宰、动物卫生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十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

1.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组织起草农产品(含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县级地方性标准。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2.落实农业机械化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生产机械装备的技术要求和发展要求,引导农民使用新型农机产品。依法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试验鉴定等有关工作。依法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和维修管理。指导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与监督。指导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牵头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及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农田建设管理股。

起草农田建设项目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四)农业产业化管理股(产业扶贫办公室)。

1.协调推进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组织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基地监测和调查统计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龙头企业安全生产。

2.起草产业扶贫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产业扶贫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工作。负责农业产业扶贫数据监测及农业产业扶贫项目统计、入库等工作。负责协调省、市农业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东西部产业扶贫协作及易地扶贫搬迁农业产业发展工作。承担县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3.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承担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及项目建议。负责组织涉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项目库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山区综合开发建设,承担现代农业园区和山区综合开发重大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参与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党建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定事项的督导催办;负责纪检、监察、宣传、统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稳定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工作。

承德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正科级事业单位),局长兼任队长,主要职责:

(一)负责编制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统筹、协调、组织、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法律法规明确县级承担的兽医兽药(含动物卫生监督)、畜禽屠宰、饲料、种子(含种畜禽)、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含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安全)、渔政、植物检疫、宅基地违法用地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

(四)负责受理向县级举报的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并依法处理,负责跨县和上级执法部门交办的其它农业执法案件的组织协调查处工作。

(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指挥中心。负责案件预审、受理举报投诉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的统筹、协调、组织、监督、指导工作。

(二)执法一中队。负责贯彻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行使法律法规明确县级承担的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植物检疫、宅基地违法用地等领域执法职责;组织查处上级交办的农业方面的案件。

(三)执法二中队。负责贯彻畜禽兽医方面的法律、法规;行使法律法规明确县级承担的兽医兽药(含动物卫生监督)、畜禽屠宰、饲料、种畜禽、渔政等领域执法职责;查处上级交办的畜禽兽医方面的案件。

农业农村局所属32个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承德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承德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3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名),核定领导职数2名,其中:校长1名(正科级)、副校长1名(副科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全县农民教育规划;负责公益性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负责开展农业职业教育,为农村培养输送专门人才,培养提高劳动者的文化专业技术素质,为振兴农村经济,加快新技术普及应用服务。

根据上述职责,承德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承德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设以下4个内设机构。

(1)学历教育部,机构规格为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名,设主任1名(正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农村基层干部、种养大户成人学历教育工作,改善农民的知识结构,提高其管理的决策水平和解决农业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

(2)市场开发部,机构规格为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设主任1名(正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农业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工作。

(3)综合办公部,机构规格为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名,设主任1名(正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农广校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做好文件、公文、函件的接受、登记、保密、传递、保管、督办和文书归档工作;负责做好财务报账工作。

(4)农民教育培训部,机构规格为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名,设主任1名(正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骨干农民的科技培训工作;负责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负责教师实践技能培训工作。

2、承德县饲料饲草推广服务中心。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核定领导职数2名,其中:主任1名(副科级)、副主任1名(正股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饲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技术推广;组织推广饲草优良品种和先进栽培技术;指导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县饲料资源普查与开发、利用工作;承担饲料工业统计和运行监测工作。

3.承德县农业技术推广站。机构规格为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核定领导职数2名,其中:站长1名(正股级)、副站长1名(副股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农业发展规划;负责农业技术、农作物种植技术的专业培训;指导中药材种植,负责中药材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实验、示范、推广和专业技术培训;指导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与相关农业科研单位、农业院校开展技术业务合作。协助农业项目的实施。

4.承德县植保植检站。机构规格为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核定领导职数1名,即站长1名(正股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

主要职责:负责植物保护管理,组织开展植物防灾减灾和社会化服务;负责全县农作物病、虫、鼠、草害的预测、动态监测预报和综合防治技术开发、试验、示范以及防治项目的落实;负责全县植物检疫、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工作。

5.承德县土肥环保监测站。机构规格为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核定领导职数2名,其中:站长1名(正股级)、副站长1名(副股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

主要职责:负责土肥新技术试验、示范和研究、推广、应用;负责旱作节水农业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开展耕地地力调查、评价、监测与培肥工作;负责农田环境监测保护,农产品基地的土壤肥料、水分化验工作;负责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全县耕地土壤质量划分工作。

6.承德县经济作物站(承德县食用菌技术推广站)。机构规格为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核定领导职数2名,其中:站长1名(正股级)、副站长1名(副股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经济作物品种的引进、繁育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县食用菌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菌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对菇农的技术培训、生产技术指导;负责食用菌项目的组织实施,引导农民搞好食用菌产品的销售。

   7.承德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机构规格为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核定领导职数2名,其中:站长1名(正股级)、副站长1名(副股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

主要职责:按农业产业发展规模,制定农、畜产品年度检测计划,提供给政府部门检测数据,分析研判农产品质量风险,协助部、省、市完成监测任务。

8.承德县农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服务中心。机构规格为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核定领导职数1名,即主任1名(正股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制定有关农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使用细则等制度;负责风险补偿资金使用的程序化审核;负责风险补偿资金使用的督导和检查。

9.承德县牧兴养殖服务中心。机构规格为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核定领导职数1名,即主任1名(正股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肉鸡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生产技术指导,负责肉鸡新品种引进、繁育,负责项目申报及组织实施,肉鸡生产检测及肉鸡生态循环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

10.承德县蔬菜产业服务中心。机构规格为股级,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9名,核定领导职数2名,其中:主任1名(正股级)、副主任1名(副股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

主要职责:为全县蔬菜产业发展提供服务,开展科技培训与技术指导,提供蔬菜产销信息,培育壮大全县蔬菜产业。

11.承德县农业科教站(承德县农业信息网络中心)。机构规格为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核定领导职数2名,其中:站长1名(正股级)、副站长1名(副股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

主要职责:负责农牧水产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和协调农业信息化工作;负责农业信息的搜集、整理、发布工作;负责农业“三电合一”、农技电波入户、县电台、电视台农业栏目节目制作及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农业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及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开展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对科技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

12.承德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承德县农机培训学校)。机构规格为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核定领导职数2名,其中:站长1名(正股级)、副站长1名(副股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

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承担重点示范推广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新技术、新机具、新科研成果的引进、试验、开发选型、示范推广;指导农机体系建设工作;搜集、整理、传递农机科技信息,为农民提供农机化技术咨询和科普宣传等服务工作;对辖区内的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机培训体系建设,承担农机培训机构组织管理,农机手本人教育和新技术培训工作。

负责指导有关设施农业、机械化秸秆综合利用、保护性耕作和节水农业装备以及农用柴油供应、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等经济、技术政策的实施与监督;负责组织农业机械化项目的论证、立项、实施以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农业机械化生产活动;负责指导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试验、鉴定有关工作;指导农机技术推广和农机维修、农机科研及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13.承德县水产技术推广站。机构规格为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核定领导职数1名,即站长1名(正股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水产技术推广工作的法律、法规;承担水产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负责水产品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水产养殖技术引进、推广;负责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的初审和申报工作;负责全县水产养殖结构调整,水产养殖技术培训。

14.承德县动物防疫监督总站。机构规格为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核定领导职数1名,即站长1名(正股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

主要职责: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

15、10个动物防疫监督分站,具体如下:

   (1)各动物防疫监督分站机构规格均为副股级,共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3名,每个动物防疫监督分站核定领导职数1名,即站长1名(副股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

(2)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协助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相应工作。

(3)各动物防疫监督分站及服务范围如下:

承德县甲山镇动物防疫监督分站,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服务范围为甲山镇。

承德县下板城镇动物防疫监督分站,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服务范围为下板城镇、八家乡、大营子乡。

承德县头沟镇动物防疫监督分站,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服务范围为头沟镇、高寺台镇。

承德县六沟镇动物防疫监督分站,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服务范围为六沟镇、石灰窑镇。

承德县三沟镇动物防疫监督分站,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服务范围为三沟镇、岔沟乡、五道河乡。

承德县三家镇动物防疫监督分站,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服务范围为三家镇、磴上镇。

承德县鞍匠镇动物防疫监督分站,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服务范围为鞍匠镇、刘杖子乡、新杖子镇、东小白旗乡。

承德县上谷镇动物防疫监督分站,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服务范围为上谷镇、满杖子乡。

承德县孟家院乡动物防疫监督分站,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服务范围为孟家院乡、仓子乡。

承德县两家乡动物防疫监督分站,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服务范围为两家乡、岗子乡。

16、承德县兽医站(承德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规格为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核定领导职数1名,即站长1名(正股级)。在承德县兽医站挂承德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牌子。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

主要职责:负责动物疫病的预防与控制,强制免疫疫苗及免疫标识的管理;负责实施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承担动物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编制和上报;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动物疫病预防技术指导、培训、宣传工作。

17、承德县农业项目服务中心(承德县现代农业园区服务中心)。机构规格为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核定领导职数1名,即主任1名(正股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

主要职责:协助组织实施农、牧、水产产业项目;提出园区建设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负责组织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年度实施计划; 负责组建园区技术专家组;负责全县现代农业园区的认定。

18、承德县蔬菜技术推广站。机构规格为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核定领导职数1名,即站长1名(正股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蔬菜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蔬菜生产技术指导、指导无公害蔬菜生产;负责优新蔬菜品种、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负责蔬菜产业的调研、项目申报和公共信息服务,引导蔬菜产业结构调整。

19、承德县畜牧技术推广站。机构规格为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核定领导职数1名,即站长1名(正股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畜牧技术培训和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

20、承德县畜禽定点屠宰服务中心。机构规格为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核定领导职数1名,即站长1名(正股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畜禽定点屠宰有关政策性文件。负责全县畜禽定点屠宰厂规划的组织实施及升级达标工作。

21、承德县新能源技术推广站(承德县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站)。机构规格为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核定领导职数2名,其中:主任1名(正股级)、副主任1名(副股级)。将承德县光伏发电扶贫办公室由独立设置,调整为在承德县新能源技术推广站挂牌。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新能源、农村能源的方针、政策,抓好农村新能源的综合建设;对新能源、农村能源进行项目、技术研究试验推广,研究探索全县农村能源综合建设路子和模式;大力推广节能工作,利用光能和生物能发展能源,改善和保护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提高农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质量。负责全县光伏发电扶贫项目的组织发动、宣传、实施、项目设备招标采购、分户光伏设备安装设计、技术指导等工作。

22、承德县果品技术推广站。机构规格为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核定领导职数2名,其中:站长1名(正股级)、副站长1名(副股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全县果品(水果部分)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全县果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全县果树生产管理和技术培训,配合有关部门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工作,及时为全县果农提供技术销售等信息,做好果树病虫害预测,做好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工作,搞好绿色果品的开发建设等工作。

23、承德县农田水利技术推广站。机构规格为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核定领导职数1名,即站长1名(正股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

主要职责:农田水利灌溉技术推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维护与建设,农田水利信息宣传与统计,农业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农田水利灌溉工程勘察、规划与设计,农业水利项目谋划争取与实施。

办公地址:承德县下板城二路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6——9月份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314—3011701

负责人姓名:赵振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