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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德县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首次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9日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打印
关于《承德县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首次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2年10月24日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承德县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首次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承县政办字〔2022〕49号),此文件的出台将有效指导全县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现进行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工作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体现。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为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开展我县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颁证工作,根据相关文件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法律依据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 号)、《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19〕6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首次登记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2022〕123号)、《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承县政办字〔2022〕27号)。

三、文件内容

(一)全面完成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依法依规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规范管理、逐级汇交农村不动产登记成果资料。

(二)基本原则

1. 突出重点,应登尽登。

2. 尊重历史,创新破难。

3. 依法依规,高效便民。

4. 试点先行,分步实施。

(三)工作安排

1. 准备阶段(2022年9月-2022年10月)

2. 实施阶段(2022年11月-2026年12月)

3. 总结完善阶段(2027年1月-2027年12月)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2. 明确职责分工。

3. 加强工作督查。

相关文件:承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县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首次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