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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2023年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1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承县政农通字〔2023〕12号

承德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2023年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的通知

局相关股站:

按照承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农业农村局2023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承县政农通字〔2023〕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承德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承德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承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4日

附件

承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为推进我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承德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遵循依法、随机、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提高监管职能、落实严管措施、降低行政成本的原则开展工作,实行阳光执法、文明执法,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二、抽查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抽查时间。2023年3月—2023年11月。

(二)抽查事项内容。对畜禽养殖场的监督检查;对种畜禽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对农药产品抽查;对农机维修者的检查;违反生鲜乳收购许可证要求的监督检查;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三)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及检查对象。动态更新“一单两库”信息(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库、抽查对象名录库),利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及检查对象,执法人员数为2-4人,检查对象抽查比例:县内农业农村部门监管对象为个体的按3%的比例随机抽取,监管对象为企业的,按照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具体比例按照实际情况抽取。县内农业农村部门监管的企业(个体)。

(四)结果运用。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并纳入信用评价体系,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

三、工作要求

(一)双随机抽查工作由局法规股牵头,其他局属执法单位全力配合,局双随机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监督。

(二)各监管单位要切实按照《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要求,做好随机抽查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三)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检查活动时应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有关要求,如实记录检查情况,确保检查程序和结果合法、真实、准确。

(四)随机抽查结束后,监管单位向局法规股报备检查情况,法规股负责在局官方网站公布抽查情况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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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德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