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对矿山企业瞒报行为进行系统治理,坚决杜绝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发生,确保守住守好安全生产底线,现将专项行动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专项行动起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9月30日
二、举报电话:0314-3012916
三、举报内容: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在工作期间死亡,矿山企业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情况等。
承德县整治矿山企业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