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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食品安全“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0日    来源:县政府办 【字体:  打印
 承德县食品安全“十二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食品安全战略,切实加强我县“十二五”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着力加强食品安全行政监督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应急体系、诚信体系、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监管与促进产业发展相结合,强化安全的原则。必须把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不移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正确处理监管与发展的关系,科学布局监管力量,合理调度监管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监管效能,促进食品产业发展,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相适应。

(二)坚持全面提高与重点加强相结合,突出基层的原则。把加强基层监管能力作为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的重点,加大支持力度。在资金安排、项目建设和技术援助等方面向基层、边远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全面改善执法条件,提升基层队伍素质,实现全县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的区域统筹协调发展。

(三)坚持行政监管与技术监管相结合,加强技术的原则。继续完善行政监管体系,加强监管机构、行政执法能力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适应监管需要的技术支撑体系,重点加强注册审批、标准管理、检验检测、检查认证、监测评估等技术能力建设。完善电子监管网络,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和餐饮服务企业实行实时监控,推进监管技术信息化和人才队伍专业化,实现行政监管与技术支撑协调发展。

(四)坚持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相结合,弘扬诚信的原则。通过健全完善的诚信管理制度、详实准确的诚信记录、高度共享的诚信网络、方便快捷的诚信查询,着力构建监管部门为主导,企业和从业人员为主体,全社会监督和参与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宣传、鼓励和扶持重质量、守信誉的企业做大做强,曝光并严惩制假售假的企业和个人,迫使其整改或退出食品生产经营领域,实现部门推诚信、企业守诚信、群众护诚信的食品安全诚信新格局。

(五)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注重联动的原则。监管部门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按照责任分工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建立统一权威的工作协调和联动机制,整合利用监管资源,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形成合力,实现食品安全各领域、各环节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

三、发展目标

经过五年的努力,全县食品安全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监管队伍素质全面提高,科学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建设得到改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增强,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水平显著提高。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企业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生产销售假劣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广大群众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主要规划指标是:

(一)县、乡镇政府100%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并充分发挥作用。

(二)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

(三)食品、保健食品的检验检测品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四)农产品种植养殖企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经营企业监管覆盖面达到100%,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五)餐饮企业、保健食品企业监管覆盖率、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六)大中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义务承诺率达到100%。

(七)大中型食品加工企业、学校和单位食堂、大中型餐饮企业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对购进食品原料查验率达到100%,对购进和使用的食品原料建立台账登记率达到100%。

(八)大中型餐饮企业、学校和单位食堂等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到95%。

(九)餐饮单位使用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率达到100%。

(十)食品、保健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率达到100%;完善食品召回制度,召回缺陷食品处理率达到100%。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将食品安全纳入乡镇政府和各监管部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各级各部门责任的落实。充分发挥联席会议、联合执法、联合督查等制度机制的作用,推动监管部门责任的落实,形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有序、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格局。强化企业法律意识、诚信意识,督促企业健全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推动企业产品质量“第一责任”的落实,提升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作用,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研究制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全面规范我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经营行为,切实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有效解决职能交叉、职责不清问题。加强对监管工作规律的研究,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全程监管、风险预警、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

(三)加强食品安全技术监督体系建设。完善县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对主要农产品及重点对象逐步实现检测全覆盖。参照市级机构设置,组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和保健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加强重点食品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建全县、乡(镇)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推进食品污染物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建设,提高监测能力,扩大监测范围,逐步使各项监测覆盖到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重点加强对非法添加物等重点对象及未知风险的监测。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制度,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库,加强对监测数据的分析,利用监测数据等各类信息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

(四)加强食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食品电子监管系统,突出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的电子监管。建立食品安全诚信管理系统,健全完善企业诚信电子档案,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强化企业的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实行动态评价,对有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的企业及从业人员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予以处罚。

(五)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发展战略,严把人员进入关,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以提高干部能力为核心,集中力量培训一批高层次专家型人才和骨干人才。加强基层监管人才培训,提高学历层次,优化专业结构。积极开展各监管机构和技术监管机构负责人轮训活动。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科学、简便、易行的干部能力和绩效考核办法,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健全激励监督机制,促进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六)围绕发展方式转变,引导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发挥监管政策的制约和引导作用,根据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制定完善企业准入、退出和质量保证机制,引导资金、技术向优势企业聚集,鼓励企业兼并重组,解决企业多、小、散、低的状况,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由小规模、大群体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推动企业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提高质量效益。

五、重点项目

(一)食品安全监督指挥系统建设项目。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建设现代化的食品安全监督指挥系统,以统筹利用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服务产业发展。通过网络视频系统、自动化办公系统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覆盖全县的食品安全监管指挥调度平台,提高行政监督指挥、信息交流共享、重特大案件查办、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和水平。

 

(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

1.农牧系统农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建立完善全县上下贯通、职能明确、运行高效、参数齐全、支撑有力的农产品检测体系,通过风险检测、监督检测和自律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对主要农产品及重点监管对象逐步实现检测全覆盖。重点加大对县农畜产品质检中心的投入力度,全面开展农产品及投入品检测,提升预警预报水平。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搞好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促进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生产。

2.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食品检验机构建设项目。逐步增加和更新县食品实验室检验仪器设备,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实现覆盖区域食品检验检测的目标,培养食品检验学科带头人,提高全县食品检验能力、风险研判能力和管理水平。

3.工商系统食品快速检测建设项目。工商部门根据工作职责,逐步建设食品快速检测中心,通过配置食品快速检测仪器,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机动性强、方便快捷、目的性强等优势,通过多频次、大数量的食品快速检测,及时发现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以弥补工商系统委托食品法定检测机构检测时间较长、费用较高的劣势,削除因此造成的流通环节食品抽样覆盖率较低、区域食品安全质量状况代表性不强的缺陷。

4.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参照省、市级机构设置,组建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和保健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仪器设备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配备,其检验检测能力要达到以下要求:具备对我县区域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80%以上品种的检验检测能力;具备对餐饮服务环节粮、油、肉、蛋、奶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食品的关键检测项目进行全检的能力。

 

(三)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

1.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执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电子备案制度暨食品安全监管软件要求,认真抓好散装食品“二维码”追溯制度的推行工作。对流通环节食品准入、销售、预警和问题食品退市实行全程动态监管,对问题食品进行溯源管理。“十二五”期间,实现全县食品批发单位和大中型超市全覆盖,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能力、消费者的维权能力和工商部门利用高科技、信息化手段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突出问题的能力。

2.食品药品监督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建立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12331投诉举报中心,及时受理、处置群众投诉举报工作;建立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电子监管信息系统,在全县A级和B级餐饮企业建立非现场监控设备,实时采集企业关键岗位工作图像。初步实现对餐饮服务单位的远程监管;建立餐饮服务食品检验信息系统,做到与市管理系统互联,将检验仪器与计算机互联,对实验数据进行智能识别与管理,实现对餐饮服务食品检验业务的全过程动态监管,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的“原始性”、“真实性”和“溯源性”;建立餐饮服务单位和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基础数据库,推进基础数据库与各个业务应用系统的对接,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区域数据的上传下达和交换。以各数据库为依托,建立全县餐饮服务单位信息查询系统和电子监管地图。

 

(四)“放心肉”体系和“放心酒”服务体系建设

1.继续开展“放心肉”体系建设。优化生猪屠宰厂点设置,按照《河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点设置规划》,压减生猪定点屠宰厂点数量。建立我县屠宰监管技术平台,强化对屠宰企业关键生产环节的远程网络监管和信息收集传送,构建企业规范生产、政府高效监管、行业严格自律、舆论有效监督的全方位肉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同时积极推进牛、羊、鸡的定点屠宰厂建设工作,在十二五期间力争实现我县牛、羊、鸡均有相应的定点屠宰企业。

2.继续抓好酒类监管网络服务平台建设。依托河北商务网,进一步完善酒类监管网络服务平台功能,实现与上级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和商务网站的互联互通。按照商务部开展“放心酒”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继续开展好“放心酒示范店”创建活动,探索实施“名酒专卖店”工程,到“十二五”末,建成“放心酒展示厅”、“名优酒专营店”、“放心酒示范点”30家。强化对“放心酒展示厅”、“名优酒专营店”、“放心酒示范点”的管理,保护诚信经营、引导健康安全消费。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食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性,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民生保障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建立以县政府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规划落实的合力。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制定本系统食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将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企业,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协调调度,强化督促检查,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二)加大经费投入,强化资金管理。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县政府根据各乡镇政府食品安全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作为财政支持的重点领域。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加大食品安全经费投入,保障食品安全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建立评估制度,适时调整目标。建立规划实施评估制度,适时开展对规划执行情况的检测、评估、督导,对建设项目进行动态跟踪及实施效果评估。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和监管事业改革发展情况,适时对规划任务目标作出调整,做好规划实施的衔接与补充,保持规划的连续性和有效性,确保规划落实到位。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县周讯等媒体,宣传食品安全对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地、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参与监督能力。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行政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必要的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提升监管人员素质,强化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为我县食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实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